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2019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申报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市科协成员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机械、电子、电力技术与工程、电气安装、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化学工程、橡胶制品、化学肥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燃气、生物工程、生化工程、制药等(不包括建筑)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
2.非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员于2019年10月14日—11月8日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按照系统提示注册并填报职称申报信息,提交成功且审核通过后,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B-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3386610。
四、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申报单位统一交到主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请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后填写),纸质材料需与申报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一式一份)。
(三)申报中级职称的,请提供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四)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六)2002届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请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写在《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不再提交;2002届之前高等教育毕业,或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七)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委会综合参考。
(八)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请提供本人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申报助理工程师及以下职称暂不提供)。
(九)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十)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五、有关要求
(一)需下载的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报送的评审材料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
(二)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六、评审收费标准
中级14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科协纪检管理部门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81710200。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3386610。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人社职称〔2019〕225号)
2019年10月12日
Copyright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琼ICP备10200053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910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0号 EMAIL:232264384@qq.com
ICP经营许可证:琼B2-20190429号 人力资源证: 460100100074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