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办发〔2019〕114号)要求,现就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覆盖全民
(一)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申请就业援助。保障城乡劳动者享受同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同等享有公共就业服务。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创业实体,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申请招聘用工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公平对待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用人单位相关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及时发布。
(三)加强新就业形态和从业人员的就业服务。要把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创新就业服务方式。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岗位信息发布平台,对处于初创阶段以及灵活形式用工等用人主体,可采取“经办人书面承诺”的方式受理,并在招聘信息中标注,必要时可进行部门信息核查或工作人员调查。
二、健全完善贯穿全程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四)优化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就近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平台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工作人员必要调查”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优化求职指导服务。详细了解劳动者就业意愿,开展失业原因分析,分类提供职业介绍和求职指导服务。综合运用职业素质测评等专业工具和方法,帮助劳动者合理确定职业定位和方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模拟求职应聘、现场观摩等体验式活动,帮助其提高求职就业经验和技巧。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实名制管理服务。
(六)优化用工指导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需求分类评估,指导其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提供稳定用工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优化劳动关系服务体系。深度契合企业和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全面梳理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清单,划分层次和板块,围绕“两个主体、一个需求、两大板块、三个层次”建立健全全市可操作的和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的“2123”(以企业和劳动者两个主体,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际需求为导向设计、开发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形成与劳动关系直接和间接相关的“主要和辅助公共服务产品”两个板块,包括“基础、高端和特色公共服务产品”三个层次)标准体系,纵深推动成都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城市建设,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助力成都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八)优化就业援助服务。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和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动态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就业援助帮扶,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各类就业援助政策,全程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积极开展“962110”就业援助,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三次职业推荐和一次职业培训的“3+1”动态跟踪服务,兑现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实现就业的社会承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九)优化创业全程服务。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创业服务新路径,不断规范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施针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精准的综合服务和政策扶持,加快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体系。深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重点做好返乡下乡创业担保贷款,完善担保机制。组织开展“天府杯”创业大赛、创业博览会、创业峰会、创业项目询诊等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十)推行全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面落实《全民技能提升计划》,推进技能成都建设,培育成都技能品牌。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以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为目的,深化就业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计划、“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等三项技能培训计划,建立起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调整。完善“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培训”平台,进一步推进成都职业培训网络学院推广应用,完善与就业创业相衔接的培训课程和内容,逐步开发使用数字化教学课程,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建立“随时随地学习”在线开放式培训方式。
(十一)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服务。以“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利民”为原则,简化失业保险金、企业稳岗补贴和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经办程序,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
(十二)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为其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和管理服务运行平台。
(十三)加强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专项服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农村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特点,组织开展地区间、城乡间劳务协作,建立市内结对帮扶就业扶贫机制和对口帮扶就业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应急机制,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重大政策调整和自然灾害影响,存在高失业风险的地区、行业和劳动者群体,开展专项帮扶;对出现生产经营困难需要进行规模性裁员的企业,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指导,做好被裁减员工的再就业服务工作。建立招商签约项目落地用工联动机制和企业用工调剂机制,搭建市级用工服务平台,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企业季节性、阶段性用工特点,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用工调剂。做优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人企精准匹配,构筑“一园三区多点”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集群,引育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高企业引才精准度和适配度。
(十四)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周期性规律,在全市范围内定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蓉漂”、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服务月、金秋招聘月、就业扶贫行动日、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精准公共就业服务,搭建供需平台。
三、完善全域覆盖的服务体系
(十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统筹布局服务网点,综合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大力推广“15分钟服务圈”。合理设置经办窗口,开设重点群体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设立自助服务区域,改善服务体验。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专业服务和管理人员,完善工资待遇等激励保障措施。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创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示范培训和业务轮训,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
(十七)培育多元化服务供给主体。各地可采取招标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优质资源参与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等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四、创新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
(十八)推行“五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依托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以下简称“V2.0系统”)和成都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四维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服务流程分阶段、服务对象分类别、就业难度分等级、服务项目分维度、服务主体分层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开展分类智能推送、“画像”精准推送、分级指导服务、专家重点服务等四阶段递进式服务;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者等不同群体,分类提供服务;对劳动者就业困难程度、维度进行评级,提供针对性服务;明确不同层级机构的服务内容,形成服务合力,促进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
(十九)推行标准化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指导性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依托V2.0系统和四维系统,进一步统一业务流程和规范。编制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二十)推行便民化服务方式。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清理各类无谓证明,逐一明确兜底条款,压减经办事项自由裁量权。完善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代理服务、远程服务等便民措施,以实现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协同为重点,推进跨辖区、跨层级、跨业务、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和经办衔接工作,全面实行“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
(二十一)推行智慧化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动终端于一体,数据省级集中的V2.0系统的建设和推广使用,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联网发布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和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见习、培训等服务信息,推进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事项受理、审核、实施一体化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共同推动落实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经费保障,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财政保障能力,合理安排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以及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支出。加强绩效评估,把全方位就业服务开展情况列入政府就业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激励表扬、容错免责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选树一批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典型城市,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区(市)县建设,大力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支持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各区(市)县要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以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增长,以就业增长支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附件:成都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附件成都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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