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绵阳市监管留置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4名女性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公安机关勤务管理和值班备勤工作;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40周岁(1979年12月13日至2001年12月13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能胜任工作岗位;
5.公安英烈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三楼综合室(绵阳市涪城区园通路254号)。
3.报名资料: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持专业技术证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体能测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分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1.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评分。
测试科目:1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各测试科目满分为100分,3项测试科目总分120分及以上为合格,120分以下为不合格;
测试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测试地点:绵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7日;
面试地点:绵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二楼会议室。
(四)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以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不复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了解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培训和聘用:考察合格者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纪律规定等情形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月发放工资,年工资总额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辅警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由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61-2498200。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16-2377820 13890155466(陈警官)
绵阳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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