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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出台《引进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武胜县人社局 时间:2019-12-10 作者:四川待君 浏览量: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努力办区域性最好的教育,近日,武胜县出台了《武胜县引进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对引进范围、引进条件、引进岗位类别、引进方式、引进工作程序、主要政策及待遇、资金保障、违约责任、有效期、施行时间及解释权限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引进范围为:符合条件的“985”“211”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三所川渝两地所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办法》明确引进人员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县城学校教师在前5年工作期间分年给予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和生活补贴;对引进的乡镇学校教师在前5年工作期间分年给予生活补贴。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新招聘的教师学历层次不高,专科学历层次人员占大多数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全县现有教师学科专业分布不合理,部分学科专业教师缺乏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公开招聘教师时间节点稍显滞后,公开招聘时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偏少的问题。同时,该《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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