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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时间:2019-12-11 作者:四川待君 浏览量: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2号)的安排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市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询。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50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精神,加强人才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第十三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将单列选拔名额,向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工作和长期服务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本次推荐工作的基层范围包括: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区域内的单位;国家、省上明确的全省艰苦边远地区、“四大片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含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县(市、区)所属单位,全省乡镇所属单位;全省非公经济组织、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行政区域的划分以2019年11月15日为准。

本次推荐工作的基层类别分为“基层工作”和“服务基层”两类:“基层工作”指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人事劳动关系隶属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指人事劳动关系在非基层单位,但从2013年起至本2019年11月15日期间,服务基层一线的时间累计3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方式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可按隶属关系逐级组织推荐本地、本部门的人选。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可组织推荐本团体的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选由其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推荐。

三、推荐要求

推荐评定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培养造就国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市)县、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人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一)突出重点。紧扣服务推动成都高质量发展,聚焦攻坚“5+5+1”重点产业领域及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等中心任务,重点推荐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产业、会展经济、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旅产业、生活服务业、“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供应链+”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在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及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严格条件。推荐工作要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人选在申报时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确保本人申报材料信息真实准确。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审查推荐材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近5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三)规范程序。推荐工作实行分级分层负责,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推荐人选工作单位要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报送材料

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一)网上申报报送要求

1.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c.hrss.gov.cn/),进入“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系统使用指南》,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逾期未报送,系统自动关闭。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2.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可下载表格填写后将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须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将本区域、本单位推荐材料报送到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的推荐函等推荐材料须分开报送。

网上申报完成后,《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览表》(简称《一览表》)须从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报送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原件,其中,《推荐表》中“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函1份。将推荐人选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学科、专业领域归类排列。

2.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1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公示及听取同行专家、有关方面意见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

3.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推荐表》一式2份,A4型纸双面打印。

4.《一览表》1份,A3型纸单面打印。

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2)推荐人选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取得的人才称号(限国家、省部级称号)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20年3月3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428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受。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综合推荐材料、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五、其他事项

(一)“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登录方式、使用指南及有关注意事项,《推荐表》《一览表》样表及《学科、专业目录》等材料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询(网址:http://rst.sc.gov.cn/ywzl/scsdsspxshjsdtrjhbrx/)。

(二)各单位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申报渠道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掌握。

(三)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郭人豪,61888098;孙玉佳,61888120。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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