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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积金政策有3个新变化

来源:巴中日报 时间:2019-12-31 作者:四川待君 浏览量:

这些时间

暂停办理贷款和提取业务

暂停贷款时间

2019年12月27日、12月30日、12月31日和2020年1月2日、1月3日

暂停提取时间

2020年1月2日、1月3日、1月6日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因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和业务系统调试,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我市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

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2月30日、12月31日和2020年1月2日、1月3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2020年1月2日、1月3日、1月6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后天起

贷款申请不用单位盖章了

为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审核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取消申请人及配偶单位盖章。也就是说,申请人今后不用为了盖章而来回跑路了。

《通知》同时规定,申请人如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律不得受理贷款: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未还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凡有逾期的,必须找征信良好有担保能力的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做担保人,逾期累计6期或逾期一个月超过90天的一律不受理;异地缴存者未按月缴存、本地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随意更改的,一律不受理。

后天起

贷款审批最快10个工作日办结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贷款审批由原四级终审调整为三级终审,从受理到审批最快10个工作日办结。

整个贷款审批分受理、审核和审批环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人贷款申请资料后,对申请人(担保人)及配偶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一致性进行核实,对还款能力进行初步认定,建议贷款金额、年限。办结时间为1个工作日。

区县管理部主任负责审核本辖区贷款申请资料,取消贷款审核科复核环节。贷审科负责审核市本级贷款申请资料。审核环节对申请人(担保人)的征信、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等情况进行审核,在保证符合政策、评估整体风险后,提出贷款金额及年限。办结时间为6个工作日。

进入审批环节后,分管领导根据审核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进行审批。办结时间为3个工作日(上贷审会的除外)。情况复杂,需上贷审会的,由贷审会成员共同审批。贷审会主要对二手房抵押物价值过高需进行现场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复杂、还款能力不能确定及贷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贷审后成员必须在上会后3个工作日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根据贷审会成员意见综合研判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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