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单位(含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第二十二条关于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情况报告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诚信评价和监督检查的要求,请你们及时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的“办事服务”后,请再依次点击“劳动权益”、“劳务派遣”、“办事指南”,根据《成都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办事指南》的提示,下载附件表格和准备相关材料,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劳动关系处提交2019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其中,2019年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只需根据办事指南下载、填写和报送《成都市劳务派遣单位上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表》。
对截止2020年3月31日仍不依法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单位,我局将在官方网站劳务派遣专栏公示其名单,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是否准予该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7日
(联系人:陈 林,联系电话:6188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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