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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时间:2020-03-10 作者:四川待君 浏览量: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成人社函〔202052


成都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加强我市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78号)精神,现就我市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和“5+5+1”现代产业体系、产业生态圈及产业功能区建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推荐人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的人才。市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结合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参与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

2015年起,在工程选拔中已增设产业创新类人选,重点面向非公领域专业技术,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二、人选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选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推荐对象。中央、省属在蓉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人选,不通过我市推荐。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申报产业创新类人选的,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由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将推荐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等予以公开。

(二)申报人登陆rsb.appms.cn,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填写“候选人登记表”导出电子文件(RPU文件格式),连同“候选人登记表”纸质件(一式2份、4纸双面打印装订)和佐证材料,按组织人事隶属关系由其所在单位递交。佐证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目录等,装订成册,封面手写署名。参与防疫一线的申报人在填写登记表时,对防疫工作业绩贡献要单独说明。涉密材料必须进行脱密处理。

(三)基层单位审核申报人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真实性等,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在候选人登记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明确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填写“纪检监察审核表”(见附件),加盖公章,逐级向上推荐。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

(四)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要确保材料真实性和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一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合格的人选进行择优推荐,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函1份,说明人选推荐审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参与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推荐人选予以标注,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在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中导入所有候选人后可直接打印。

3.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手写署名),包括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目录,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

4.所在单位或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1份,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电子材料。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以推荐人选姓名命名。

每位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将候选人登记表首页打印粘贴在档案袋表面。

四、工作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高度重视。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适当控制推荐数量,确保候选人质量;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推荐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协助申报,完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

(二)严肃公正。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明确结论。各单位对所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的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按申报渠道报市人社局掌握。

(三)经验总结。百千万人才工程自1995年实施以来,结合不同阶段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需求,分别完成了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加速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培养等任务,带动各地和有关部门建立了梯次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为推动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请有关区(市)县、部门、单位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包括工程实施取得的重要成效经验、配套支持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改革创新下一阶段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按时报送。请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抓紧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落实选拔推荐工作,于202032312:00前将推荐材料和总结材料交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6188809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3号楼242428室。

监督电话: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8190

附件:纪检监察审核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6


附件:纪检监察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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