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川省合江县实施“荔城英才集聚计划”,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9〕11号)文件以及《泸州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个岗位人数15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关于考核招聘的条件
(一)考核招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5.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报名结束之日。
6.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则需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考生需戴口罩,到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合江县人社局会议室(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合江县新政务中心大楼12楼)。联系电话:0830-5269814。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3)用人单位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4)截至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合江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用人单位和主管局经审查无合适人选,集体研究可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三)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测试。
2.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509891 5269814
监督电话:0830—526286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附件下载: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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