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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招聘41人

来源:中国三江人才网 时间:2020-12-16 作者:四川待君 浏览量: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引才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上发布。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公布、体检、考核、递补、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进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高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报名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一次事业单位招聘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登陆网址(yb2020.zhaopin.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12月31日17:00。

四、资格审查

(一)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yb2020.zhaopin.com)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报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应提供《公告》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引进资格。

五、考试

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当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考核由引才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引才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引才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419897

十、待遇和管理

(一)按中共高县县委、高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享受高县人才引进政策。

(二)享受安家补助和创业补助。

(三)在高县未购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愿意来高县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配偶调动,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在高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未满5周年辞聘解聘调离高县的,须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邓老师,0831-5230533;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老师,0831-5419897。

十二、其他事项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下载:

1、高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

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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