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泸县行政审批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泸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岗位 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三)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工作执行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 -24日。
2.报名地点:泸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明和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报名,并填写《泸县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泸县行政审批局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以行政审批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最终人选的确定
临时工作人员最终人选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公告和综合测试成绩、体检与考察情况研究确定。
四、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一)体检审查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与泸县汇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受派到泸县行政审批局,担任临时工作人员。
(二)派遣期间,泸县行政审批局因派遣人员不合格或者不胜任工作的,随时有权退回汇兴公司,由汇兴公司依法处理。
(三)派遣人员在试用期1个月内待遇为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待遇为每月2000元。按规定购买五险。具体由派遣人员与汇兴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泸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0830)8170003。
附件下载:
泸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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