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村基础防控水平,夯实基层基础,推动警务工作前移。经云龙镇党委、政府同意,我镇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专职警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范围:泸县常住人口或户籍人口(户籍为云龙镇以及警察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坚持扎根农村,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要求。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或有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开除军籍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不良行为,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2日至2021年3月31日(节假日不报名)。
3.报名地点:云龙镇社会治理办(原综治中心)
4.联系人:伍小川联系电话:8997151
5.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云龙镇2020年招聘专职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4张。
(二)考试、面试
由云龙镇社会治理办(原综治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三)体检
由云龙镇社会治理办(原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考试、面试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报备、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人员名单在云龙政府信息公告栏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到被聘村上班,统一配备警服和警用装备。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附件下载:
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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