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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雅安市公务员(含参公)招录251人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1-02-23 作者:四川待君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雅安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的批复》(川组录〔2021〕26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雅安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rsks.com.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我市177个职位共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51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雅安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市级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考生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3月2日上午8︰00)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六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5-2227020)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5,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县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我市重灾县有: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个人,报考我市“4·20芦山地震”重灾县(区)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我市重灾县(区)有: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30日前(工作日内)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5a61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于5月10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出具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至5月23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市级各招录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同一职位拉通排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选择录用单位。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享受艰苦边远地区考录倾斜政策(降低开考比例)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考生应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并严格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成立考录监督小组,设立考录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正确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0835-2223661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835-2227020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统战部 0835-2852093

雅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0835-2239915

雅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0835-2823575

雅安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0835-2223338

雅安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835-2360651

雅安市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0835-3665900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0835-2827053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 0835-3236329

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0835-7222025

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 0835-6520519

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 0835-6821435

中共荥经县委组织部 0835-7635660

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 0835-4222816

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0835-8887123

考录监督小组成员及监督电话

王载明雅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0835-2620739

李军 雅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0835-2620739

彭丽萍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0835-2852099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下载:

雅安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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