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高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用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文职辅警职位2名,不限性别。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文秘写作、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2.勤务辅警职位6名,限男性。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3.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日以后,2003年3月2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4.报考勤务职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文职职位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净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5cm及以上,体重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招用(身高、体重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进行现场测量)。判定过于肥胖或瘦弱者按以下简易方法计算: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勤务辅警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条件,非本地及近期有外出旅居的报名人员应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具健康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至3月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二)报名地点。高县公安局综合办公楼五楼政治处办公室(高县庆符镇迎宾路69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高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高县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其中,属于优先招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用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3日内,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高县公安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根据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通知内容参加考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均会用到。
四、考试
报考文职辅警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报考勤务辅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文职辅警职位笔试为公文写作,满分100分。所有报考该职位人员均先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结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报考文职职位的:男子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体能测试的项目为女子800米跑。
报考勤务职位的: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
所有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的当日日期计算。所有参测人员体能测试有缺考(含中途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按照该职位招聘名额的1.5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的体能测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考生人数未达到1.5倍的职位,该职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报考勤务职位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文职职位的: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勤务辅警职位根据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试中用时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文职辅警职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招聘条件”中规定的身高体重及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由县公安局指定体检医院。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聘。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单位及部门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加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5426302
监督 电 话:0831-5429509
八、本公告由高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高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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