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校院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自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是自贡市委直属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培训各级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等。
随着《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修订实施及县级党校分类改革的推进,我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占地132亩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新校区坐落于正在飞速崛起的自贡东部新城“科教新区”,一期工程教学科研区于2019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多功能服务中心将于2021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
截止2021年1月,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正式职工55人,其中专职教师20人,副高级职称以上12人。2020年在职研究生录取率名列全省第二。2020年举办“践行新发展理念专业化能力提升班”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头版刊载。《高质量教学科研咨政成果资助办法》等一系列激励机制为广大教研人员搭建起干事创业、施展才华的宽广平台,自贡全市党校系统正按照“筑牢党性熔炉、锻造铁的队伍”的总体布局,焕发出勃勃生机,向前向上、砥砺奋进。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依据。
(三)招聘名额。教师岗位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与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启动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岗位招满即终止报名,本次招聘报名最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站(www.zgrsks.com.cn),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自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E-mail:zgswdxrsk@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中共自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稿)及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燎原村。
3.为避免资料遗失,不接受信函、快递、包裹等方式报名应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任何环节发现条件不符的立即终止考核招聘手续,不递补;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考核招聘手续,并提交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不递补。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中共自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职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招聘单位认为需要进一步查核的有关材料。
五、面试
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根据情况分批次组织面试。面试评委由学校考核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领导组成。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校方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现场试讲,试讲内容由校方提前告知或现场抽取,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对面试成绩高于70分者(含7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研究,按小于或等于本批次拟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成绩相同,则对相同成绩者进行面谈加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进入体检。
应聘者当年内只能参加1次本校组织的面试。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统筹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考察。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委党校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两类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拒不配合考察工作、人事档案有重大疑点或在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八、公示
市委党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任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校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按合同约定事项办理。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自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联系人:陈晞,联系电话:18990087830,单位地址: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燎原村)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3—220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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