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华蓥市人事调配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于近期面向华蓥市外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考调人员共10名(其中:公务员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4名),拟任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考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生所学专业、特长优势、工作经历及个性特点统筹安排到市委办(目标绩效惠民中心)、政府办、宣传部(社科联)、政法委(法学会)、华蓥山经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华蓥市外符合考调条件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近3年年度考核获1次以上优秀等次;
(2)现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内的人员。
5.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8:3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名地点设在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委302室,联系人:王昌彬;联系电话:0826-4822721)。
②网络报名:将带有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的《华蓥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005464873@qq.com)。相关资料(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部门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华蓥党建网(www.hydj.gov.cn)公告的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①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缩减相应考调名额。
②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水平。
③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1.5:1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华蓥党建网上公布。
②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③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华蓥党建网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所需费用统一解决,不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华蓥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
公示期间无异议和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6-4822197。
五、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48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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