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留置看护和机场分局勤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岗位辅警职位70名。
(1)勤务辅警(一)30名,均为男性。负责协助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身高需1.75米及以上。
(2)勤务辅警(二)30名,均为男性。负责协助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身高需1.68米及以上。
(3)勤务辅警(三)10名,均为女性。负责协助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身高需1.60米及以上。
2.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岗位辅警职位70名。
(1)勤务辅警(四)55名,均为男性。负责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身高需1.70米及以上。
(2)勤务辅警(五)10名,均为女性。负责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身高需1.60米及以上。
(3)文职辅警5名,均为男性。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身高需1.68米及以上。
3.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勤务岗位辅警职位2名
勤务辅警(六)2名,均为男性。负责协助人民警察开展五粮液机场警务辅助工作。身高需1.70米及以上。
职位情况详见《宜宾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名时需准确填写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4日(含)以后,2003年3月24日(含)之前出生〕。
4.报考勤务类辅警职位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类辅警职位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
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其中,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报考文职辅警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宜宾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9.现役军人、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 4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岗位(勤务一、勤务二、勤务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2.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岗位(勤务四、勤务五、文职一)、机场分局勤务岗位(勤务六):市公安局技术大楼1楼大厅(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进市公安局大门后往前直行100米)。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宜宾市公安局2021年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除报考职位、职位代码、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其中,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样表格式打印,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注:1.《报名表》“个人简历”栏,简单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初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出生日期填写格式为:19××.0×。
(四)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进入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所有考试相关场所,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扫码、测量体温等防疫工作。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勤务职位笔试项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文职职位笔试项目为基本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体能测评合格标准:男性为4分35秒(含)之内,女性为4分30秒(含)之内,测评次数只有1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再确定首先进行笔试还是体能测评。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缺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的公布,请及时关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关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其中,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在执行留置看护勤务期间按规定发放勤务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2101204(交警支队)
0831-2228140(特警支队)
0831-8036112(机场分局)
监督电话:0831-2228031 2228022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均在“宜宾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1、附件1宜宾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2、附件2宜宾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空白表).xlsx
Copyright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琼ICP备10200053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910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0号 EMAIL:232264384@qq.com
ICP经营许可证:琼B2-20190429号 人力资源证: 460100100074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