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根据《盐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源县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府办发〔2017〕41号)精神,我院拟招聘3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主要从事预检分诊、核酸采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安排由医院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分配,并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服从医院调配。具体招聘名额详见《盐源县人民医院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县招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的对象、范围、学历、年龄等岗位要求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具有就业促进工作半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年限为3年,解聘时无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电子学籍表、在校成绩单、执业证、资格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扫描件和报名登记表于2021年4月6日12:00前发送到979558610@qq.com邮箱。
3.资格审查: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在校成绩单、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动态情况,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提前3天通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报名。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一览表》了解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符合条件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②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填写《盐源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据实填写,不得任意修改。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③资格审查。“盐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招聘就业围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备案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近期(3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信息表
以上材料属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属证明材料的收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出具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的,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考核方案及考试时间提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盐源县人民医院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拟定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在盐源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招聘手续并备案
经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的拟招聘人员,报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我州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或其他应聘。
(四)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十、聘用年限及管理
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本单位负责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聘用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本次聘用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为3年,解聘时不支付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源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4-6362388
附件下载:
盐源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盐源县人民医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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