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正式发布经反复修改完善,多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相关利益方及专家意见最终形成的《促进成都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共十三个部分39条,既有借鉴先行城市做法的突破条款,也有我市独有的创新条款;既有对最新上位文件贯彻落实性细化条款,又有对分散在产业普适性支持政策中涉及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汇总强调。
《若干政策》将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促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支持医疗健康服务科技创新;鼓励健康服务业高端人才在蓉发展;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国际竞争力等各方面内容囊括在内。一个又一个创新亮点,展现出城市推动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对外,将有利于扩大我市健康服务业影响力,促进国际国内健康服务业高端业态及要素资源向我市聚集。对内,将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发展信心。
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
遵循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规划,完善国家要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取消床位规模要求。
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鼓励其参与国家和省级室间质评等活动,加强质量控制,促进社会办医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参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对新获三级甲等资质的社会办医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解读:
从发展规划、项目审批、鼓励投入、诊所试点、医疗质量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创新提出对新获三级甲等资质的社会办医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促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
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建立合理的社会分工,根据社会办医服务能力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开展医联体建设,社会办医可领头组建或加入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支持和规范公立医院医生到社会办医多机构执业,推进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开办诊所、在职执业护士开办护理机构。
政策解读:
从支持合理分工、医联体建设、多机构执业、特许经营等方面促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创新提出探索公立医院高技术团队进入社会办医的操作路径和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深度合作。
支持医疗健康服务科技创新
支持健康服务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等重点研发项目,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加强协同合作和科研创新,支持医院、企业、高校等机构合作建设智慧医疗研究院、工程实验室,推进5G在急救、移动医护、远程诊断、智慧医院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及标准制定,对形成一定的行业或区域示范引领效果,具有可复制性,对发展5G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按项目投入的2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解读:
从健康服务业产业集群创新、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5G在智慧医疗的运用等方面支持医疗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创新提出对承接新药、医疗器械研发并完成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给予资助等。
鼓励健康服务业高端人才在蓉发展
对“两院”院士等专家来蓉开展健康服务业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的资金资助。向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政策解读:
从创新创业、就医、落户、住房等方面鼓励健康服务业高端人才在蓉发展。
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国际竞争力
支持引进、策划组织国际性、专业化的健康服务业相关产业展会、论坛、峰会,以及符合ICCA标准的学术会议,按有关政策给予展览不超过300万元、会议不超过15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参加市博览局(市贸促会)举办或组织参与境外展览活动的企业及机构,展位费给予90%的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对接国际医疗保险机构开通保险直付服务并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
从国际合作、国际保险直付、会展会议等方面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国际竞争力。
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鼓励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纳入医疗保险支付。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政策解读:
从健康大数据平台、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项目收费和医保支付等方面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强化落实金融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
社会办医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资格后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对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市级和区(市)县依法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价格优惠等扶持。
支持商业保险资金参与医疗健康创业创新。
政策解读:
从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价格优惠和金融扶持等方面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
强化医疗和养老项目用地保障
投资建设非营利性的医疗和养老项目用地,使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可采取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划拨供地价格可按宗地所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出让基准地价的80%执行,其中省、市重点项目经政府批准可低至划拨供应价格的70%确定。
政策解读:
根据项目性质确定基准地价、执行优惠比例等方面保障医疗和养老项目用地。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导向
对新设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额度予以支持,外籍参保人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预算,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国际化业务。
支持医疗服务共享理念的应用场景建设,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服务,按规定逐步纳入医疗保险支付。
政策解读:
从支持医疗新场景、新技术、总额预付、护理险试点等方面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导向。
促进多层次健康商业保险发展
鼓励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到诊所兼职的医师投保医疗责任险,推动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健康消费企业、医疗科技企业及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建立和不断丰富健康管理服务生态圈。
探索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健康商业保险,对开展护理保险、失能收入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创新的保险机构,给予单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政策解读:
从商业保险承办大病保险、健康保险生态圈、促进开发保险,产品等方面促进健康商业保险发展。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床位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从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和国家试点等方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强化全行业监管
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建立健全覆盖本行业全链条、全流程的有效监管机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包容审慎规定,在保证底线安全的基础上依法对相关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建立医疗服务全程实时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医务人员不良诚信记录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对于严重违规医疗机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缔强制退出行业。探索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制定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终身禁入。
政策解读:
强调在保证底线安全的基础上依法对健康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覆盖本行业全链条、全流程的有效监管机制,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对于严重违规医疗机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缔强制退出行业。探索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
新闻背景
2018年7月,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我市按照省市领导相关指示,紧密结合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实际,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收集整理比对分析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多地健康服务业政策和关联产业政策,按照补齐短板、突出重点、利于实施的原则,着手起草《促进成都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在起草过程中,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支持社会办医、支持诊所发展、推进养老服务和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新政策,上海市出台了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园区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我市按照历次专题会议精神,对《若干政策》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多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相关利益方及专家意见最终形成《若干政策》。(记者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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